东方征拆团队苏童解答:
确认违法不是目的,如何通过确认违法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的最大化才是最终的目的。
针对您所说的征收过程中遭遇断水断电、道路被挖等情况,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均是违法行为。参照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但是,确认行为违法并非我们最终的目的,如何通过确认违法来实现我们利益的最大化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因此在确认对方行为违法的同时,一方面要注意保存证据,另一方面也要及时和征收部门沟通谈判,依法维权,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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